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 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copy_link' | translate }}

{{ '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

✐ 攤 主 注 意 事 項 及 須 知

░ 攤 位 報 到 及 設 置 相 關

-攤主報到時間為11︰00am - 12︰00pm(請勿逾時報到),入場時請提供攤位號及名稱,並出示確認電郵(手機/列印本均可)以進行確認。
-7︰00pm活動完結並禁止一般人士再入場,社團請於8︰00pm前完成攤位收拾並離場。

-1攤容納人數最多為4人,人數超過時可能被勸喻散開。
-各參展組織離開會場時必須帶走一切物品,在離開前清理所有雜物及垃圾。
-請小心看守個人財物,如有損失請恕大會並不負責。
-如有需要,請自備桌布。
-請勿放置過多雜物,保持通道暢通;
-大會
不會特別提供額外位置予個別攤位作更多展示之用(例如展架、易拉架、衣架等),請勿霸佔使用任何走道位置。
請注意展示板及架子的高度有沒有影響到旁邊的攤位,攤上佈置請以不打擾他人及造成危險為優先考慮。

※ 攤主報到位置請參照之後發佈的攤位圖位置。



░ 攤 位 販 售 物

-原創紙品及原創誌攤位部分僅接受原創作品參展,所有出售物品必須為參展者 / 攤主原創。(關於原創的定義請按此參閱);
    
攤位上的販售物須為參展組織的原創商品,或由原作者委託販售的原創作品。如受到爭議,參展組織可能需展示授權相關證據。
-若參展作者本人有出版原創商業作品,社團可在有販售一項或以上非商業的原創作品的前提下,出售最多兩種商業作品。(如為期刊者則以期數作準)
    本活動對商業作品的定義為「有索取ISBN編號或同類型編號」,以及「
有經過發行/批發銷售」。
    如欲出售多於兩種商業作品,請聯繫主辦商討申請商業攤位。

-攤位販售物必須符合市集的主題要求,活動接受攤主販售少量其他種類的原創手作飾品、布藝品、手機殼等,但請謹記必須以貼合分區主題的物品為主(其他非主題類別的物品不得超過攤位整體3份之1的比例數量)。
-被裁定或懷疑不雅(R18)物品請按香港現時法律加上封條,妥善包裝,禁止公開展示,並向購買人士查閱身分證。
​   詳細請參閱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(第390章24條)發佈不雅物品的限制 。




░ 禁 止 販 售 物 / 販 售 物 限 制

-不符合本活動對「原創」定義的二次創作商品只可報名申請「文具手帳雜貨區」,但販售物性質必須附合分區主題要求 / 以附合分區主題要求的物品為主
-與活動風格不符的純工藝品; 
-任何活動或場所之門券、入場券或類似物品; 

-任何市售、二手商品;
文具手帳雜貨區不在此限。
-任何侵權物品,包括但不限於盜印品;

-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展組織收起任何觸犯以上事項問題之物品,有關違規行為將影響下次參展取錄排序。
   
大會人員會定時於場內進行攤位巡視,如有發現違反活動要求的攤位會請攤主把不符合主題的物品收起(如不合作主辦單位有權請攤主離場,攤費也不會予以退還,敬請注意)
※ 如對物品可否販售有任何疑問,歡迎向我們查詢。

 


░ COSPLAY 相 關
 

-本活動不設更衣室,請不要占用洗手間作換裝用途,並僅接受社團看板COSER進場(只限攤主出Cos)。
-請各COSER自律使用洗手間,衷心謝謝﹗




░ 關 於 特 別 企 劃

  1. 集點企劃
    內容詳情待更新,之後會再另外發郵件通知大家:)




░ 場 內 可 飲 食,但 請 注 意 保 持 場 內 清 潔 ;

-飲品請勿隨意棄置,如飲品還有殘餘,請儘量把內容物倒掉再棄置,以免滋生細菌;
-請在適當地方分類並棄置垃圾。
-紙箱請摺好押平再放在桌子上即可,方便我們後續處理回收整理,不然可能會產生額外的清潔及處理費用喔,謝謝各位的配合。



 

░ 其 他 注 意 事 項

 

-請勿進行大聲叫賣等可能騷擾他人之活動。
-請勿破壞或塗污場地設施。

-需要跟朋友合租一攤之攤主朋友請自行與朋友商討解決,只需合共提交一張申請表格、個人資料的內容填寫其中一位負責人的資料即可(不要填寫多過一位負責人的資料)。
-在此處好意提醒一下,找合攤的攤主請盡量找身邊的朋友或是平日有交流的坑友,以免因為一些事情而鬧得不愉快,開心最重要喔﹗

-如申請已通過及完成付款,則不接受任何原因之退攤或取消申請,所支付的攤費將不予以退還,敬請注意。因此也請思考清楚才提交申請,感謝。

-如因天氣問題、戰爭等或其他任何不可抗力之因素而需取消、延後活動,請申請者自行承擔該風險;可參加延期的活動或是退還攤費。
-現場一般只接受現金支付(個別攤位或會提供支付寶、Payme等支付方式,請以攤位情況為主);



※ 如有違規情況,在場工作人員有權要求嚴重違規者離場及保留追究權利。